【公告】方土昶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會事宜(新增議案)

日 期:2022年05月06日

公司名稱:方土昶 (6265)

主 旨:方土昶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會事宜(新增議案)

發言人:周朝鵬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天下一家社教服務中心204室(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號二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4) 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 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6) 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 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董事全面改選,選舉5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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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第192-1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於111年03月29日起至111年04月08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方式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董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申請。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部 (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92號10樓)。

(2) 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