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控-KY於111年5月10日召開記者會之新聞稿

日 期:2022年05月10日

公司名稱:康控-KY (4943)

主 旨:康控-KY於111年5月10日召開記者會之新聞稿

發言人:黃翹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10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第三季為因應銷售客戶違約風險的增加,

故依照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規定須於當季提列預期信用損失 26.3 億元乙事,

本公司 後續處理說明如下:

1. 本公司雖與銷售客戶間存有雙方認知上歧異,本公司目前仍與客戶持續協商中,

未來會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爭取本公司股東最大利益。

2. 除前述持續與客戶協商外,在爭取本公司股東最大利益之前提下,

本公司內部評估擬採取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民事訴訟;

(2) 對外(資產管理公司)出售債權; (3) 內部人(大股東)部分買斷。

3. 循民事訴訟:本公司業於 111 年 3 月間委託大陸當地律師事務所進行評估,

完成所有常規訴訟程序的預計時程約為26至30個月,

預計支出之訴訟成本至少為人民幣1100萬元,至多則可能達人民幣1.17億元。

4. 對外(資產管理公司)出售債權:由於此爭議款尚未經司法判決確定,

此外亦無 其他擔保權利或票據,市場上不具交易價值;縱依通常債權讓售之條件,

估定價值不超過債權金額10%。

5. 內部人(大股東)部分買斷:由於本公司MONSTER HOLDING CO., LTD.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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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 HOLDING CO., LTD.兩位大股東持股約佔流通在外股數之 34%,

在權衡公司股東最大利益及永續經營的前提下,

兩位大股東提議先行買斷爭議款總金額的30%債權(約人民幣 1.76 億元),

剩餘 70%之爭議款本公司將續行協商並採取 一切可行方式處理。

6. 綜上評估,由於民事訴訟程序曠日費時,且訴訟費用金額龐大,

而對外出售債權可行性及實益皆較為低,故本公司擬接受大股東之提議,

除可較為快速 回收債權以維持公司正常營運外,

亦有助於本公司引進新投資者充實營運資金並穩定發展汽車及半導體產業項目,

以利未來創造本公司股東最大利益。

7. 針對 111 年財務狀況擬採行下列措施以改善未來營運及財務狀況:

(1) 改善營運狀況

(a) 本集團因行業特性,銷售客戶收款帳期較長且供應商付款帳期較短,

本集團業與銷售客戶及供應商完成協商更改收付款條件,降低資金成本。

(b) 本集團積極與銷售客戶協商應收帳款之收回,充實營運資金。

(c) 本集團積極與銷售客戶協商開發產品的模具與自動化設備商務條件,

由分攤制改為銷售客戶承擔且預收相關款項,降低開發成本。

(d) 本集團將調整產品售價以反映生產及購料成本之上升。

(2) 財務健全計畫

(a) 洽策略投資人引進投資資金。

(b) 積極與金融機構洽商低利率借款及其它融資工具。

(c) 活化資產以充實營運資金。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11年5月10日下午7:00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