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同開獨立董事施芸婷、成昀達召集111年12月23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時程與作業

日 期:2022年11月08日

公司名稱:同開 (3018)

主 旨:(代)同開獨立董事施芸婷、成昀達召集111年12月23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時程與作業

發言人:溫雅貴

說 明:

1.接獲召集權人通知日期:111/11/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12/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三號(如有調整變動,以召集通知記載

或重訊公告為準)。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五席董事及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實際補選席次以股

東臨時會當日解任董事之席次而定)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新任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1/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2/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集事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1年10月28日、11月7日決議有召集股東

臨時會之必要性。基此,獨立董事成昀達、施芸婷謹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

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認有必要召集股東臨時會解任董事陳儀潔、法人董事陽

明春天投資有限公司之代表人溫雅貴、林駿宏、陳俊翔(解任法人董事及其所派

代表人或之後指派代表人)、法人董事崧山投資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彭國倫(解任

法人董事及其所派代表人或之後指派代表人)董事之職務,並補選缺額之董事(

含獨立董事)以組成董事會,有效維護隆銘公司及股東之權益,並使隆銘公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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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早日回歸正常。

(二)討論事項:

(1)解任本公司陳儀潔之董事職務。

(2)解任本公司陽明春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溫雅貴(或另派代表人)

之董事職務。

(3)解任本公司陽明春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駿宏(或另派代表人)

之董事職務。

(4)解任本公司陽明春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陳俊翔(或另派代表人)

之董事職務。

(5)解任本公司崧山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彭國倫(或另派代表人)之

董事職務。

(三)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六席(含獨立董事一席;實際補選席次以股東臨時會

當日解任董事之席次而定)

(四)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新任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1)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1年11月2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B1F。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7478266。

5.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16時30分前親

臨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B1F)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11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

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

者,「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

行辦理過戶手續。

6.其他: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有關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

驗證,股東臨時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與討論暨選舉事項之結果與議案

表決統計)。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本

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本公告方式為之,故不

另行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

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2747-82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本次股東臨時會。持

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本次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3)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地址:臺北市中

山區松江路38巷2號8樓,電話: (02)2568-2585,並副知證基會。

(4)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

(5)受理董事提名公告:

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5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

111年11月24日(17時)止受理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

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6)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1席,本公司擬訂於民

國111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24日(17時)止受理提名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7)依公司法第192條1規定,擬訂111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24日

(17時止,送達為憑)為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股份之股

東提名申請期間。受理地點為「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8巷2號8樓(安得仕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收文時間為每日9時至17時(以送達之收文戳章為

憑)。

(8)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

人、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有關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新任獨立董

事兼任內容,將依選舉結果在本案決議前公告補充之。

(9)本次股東會會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集

通知外,其主要內容,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網址:http://mops.twse.com.tw, 點選「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

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輸入本公司代號及年度後再選取股東

會相關資料)查詢。

(10)目前仍值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票通」

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如欲出席股東會現場,請股東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

量測體溫。倘股東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

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請股東回家休息或迅速就醫治療,禁止股東進

入股東會會場。本次股東臨時會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或

管理措施,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11)本次股東臨時會尚未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開會28日前再行公告)。

(12)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12月8日至111年12月20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為

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其他說明:本次股東臨時會係由本公司施芸婷獨立董事、成昀達獨立董

事依法認有必要性而為公司召集,故公告事項內容等項,均由本召集權

人依法負責,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

獨立董事成昀達、施芸婷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第220條規定,通知

本公司自行召集111年12月23日股東臨時會,謹依法先行公告如上,如有必要

將再行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