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航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亞航 (2630)

主 旨:亞航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趙晉賢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股數:38,000,000股

發行總金額:總面額為新台幣38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提報董事會參酌

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與主辦承銷商

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

計3,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

計3,800,000股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洽承銷商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30,4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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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

(2)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