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銀行與大陸地區業者簽署參股投資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公司協議書。

日 期:2019年11月21日

公司名稱:開發金 (2883)

主 旨: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銀行與大陸地區業者簽署參股投資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公司協議書。

發言人:張立荃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8/11/21至民國108/11/2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行參股投資大陸地區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之

「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2.004億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參股投資之公司為新設立,註冊資本預定為人民幣6億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提供個人消費性貸款。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行與江蘇銀行、五星控股、海瀾之家等共同發起設立

「江蘇蘇銀凱基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人均非

本行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廣告

無。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交易時程繳付,並承諾於公司成立五年內不轉讓其持股

(主管機關要求者除外)。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藉由參股投資進入中國大陸消費金融市場,開發大陸地區創新型

消費金融業務,以發揮營運綜效。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30,000仟元,約新臺幣931,260仟元

(含本次投資人民幣0仟元,合計為新臺幣931,26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02% (含本次投資:2.0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0.13% (含本次投資: 0.1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6% (含本次投資: 1.4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臺幣931,26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0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1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5年度虧損新臺幣233,948仟元、106年度虧損新臺幣229,924仟元、

107年度虧損新臺幣2,260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臺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1)本行於106年4月12日與蘇銀凱基消金公司各發起人共同簽訂「發起人協議書」,

因交易相對人由二三四五變更為五星控股,爰重新簽訂相關文件。

(2)本案尚待母公司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公司及大陸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向投審會

申請投資額度核准,爰第20項至第23項金額並未包含本次投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