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百徽前董座因揚華公司所涉證交法等刑事訴訟,經新北地院判決無罪

公告本公司接獲通知:前董事長何一勤因揚華公司所涉

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訴訟案件,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何一勤(前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 年 金重訴 字 第 1號

4.事實發生日:108/11/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前董事長何一勤先生於105年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

,經法院審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無罪。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案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