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普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
日 期:2023年08月22日
公司名稱:康普 (4739)
主 旨:康普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
發言人:陸柏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08/03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08/0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07/10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台幣120,000,000元,普通股12,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8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20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9,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05,604,269股(不含庫藏股
1,425,000股),扣除從屬公司天弘化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73,495股後為104,930,774股
計算,每仟股得認購91.48888961股,如嗣後因本公司普通股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致原股東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由董事長辦理相關調整事宜。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1,2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
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9/04
17.最後過戶日:112/08/30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31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4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09/08~112/09/14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2/09/15~112/09/19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8/22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94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