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投資反向ETF被查不合避險目的 今遭重罰480萬元
(更新增加公司回應)
金管會(1)日宣布三商美邦人壽(2867)處分案,金管會表示,對三商美邦人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投資反向ETF有五大缺失,其中一項是不合避險目的,依保險法核處新台幣480萬元,並請該公司依比例原則檢討相關投資決策人員責任,離職了也要追究,「永不錄用」。
金管會表示,三商美邦人壽資金運用、風險管理及人事管理業務之控制作業程序有下列缺失:
一、 修訂內部規定之作業缺失:
官員表示,三商壽由總經理核准修訂內部「股票資產風險管理辦法」規定,有針對嵌入衍生性金融商品運作之反向一倍型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投資限額,增列於符合避險目的時排除計入投資限額之例外管理規範,應屬重大投資策略及風險管理措施之調整,惟修訂前未詳實評估分析避險策略。
且前揭內規修訂程序未提報投資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充分討論及審議。另該公司亦未配合上開新增之例外管理規範,建立相關風險控管及對應不同投資額度之分層負責權限規定。
二、投資前評估之作業缺失:
該公司以避險目的申請新增反一ETF投資額度,投資前未評估分析反一ETF不利長期持有之特性,且未加以分析反一ETF與該公司台股現貨部位間之相關係數、持有單一ETF之集中度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事項。另未擬訂使用反一ETF作為避險工具之具體避險計畫。
三、投資決策程序之作業缺失:
該公司新增反一ETF之投資額度應屬重大投資,惟僅由公司權益投資部簽報經投資長或總經理核定,對於內部實質決策評估及形成過程,未留存其他軌跡,不利決策當責性。另該公司權益投資部未就風險管理部之意見予以分析,即獲核准新增投資額度。
而且該公司新增反一ETF投資額度,以及為抵銷反一ETF投資虧損而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正向ETF),均非屬董事會同意之計畫資產配置內容,且對投資反一ETF採例外不停損方式處理,不符該公司函報本會之「資本適足率改善計畫」規劃,亦未再提報該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
四、投資執行之作業缺失:
該公司以避險目的投資之反一ETF部位,多次超逾國內股票現貨部位。又該公司為抵銷反一ETF投資虧損而投資正向ETF,未妥善評估該公司原規劃投資反一ETF係為避險目的,違背該公司原投資反一ETF之避險目的,且有將正向ETF投資部位出清實現收益卻未同步處分反一ETF部位之情形,有以避險目的之名義行增加投資效益之實。
該公司有將部分反一ETF投資部位建立於非屬避險目的之投資組別,致該投資組別之交易總額逾行為時內部規範所定投資上限之情形。
該公司於投資反一ETF及正向ETF後,未即時將投資攸關資訊提報投資委員會及董事會,不利公司管理高層即時督導,且未積極依董事會指示執行反一ETF部位調整。
五、投資檢討之作業缺失
該公司反一ETF投資部位達到公司所定應停損條件,係依內部規定由總經理核准例外不執行停損,以及3次核准延長例外不執行停損期間,惟該公司未就例外不停損標的建立風險差異化控管機制,嗣又由董事長核准第4次延長例外不停損期間,違反該公司內部規定之可延長次數。董事會亦未即時要求權責單位通盤檢討損失原因及停損機制。
該公司對投資長及經營主管之績效衡量標準,有誘因使投資人員大量利用反一ETF增加投資收益之情形,不利落實風險控管。
三商美邦人壽公司三點回應如下:
有關三商美邦人壽因投資「反一ETF」受主管機關裁罰。
一、於2020年初因covid-19疫情爆發,投資市場充斥高度不確定性,因此買進了較大量的「50反1」,近幾年已按擬定的計劃逐步出清中;
二、虛心接受主管機關裁罰及指導,並持續強化內部控制制度;
三、有關該案的相關缺失,絕大多數均已改善完成,僅餘少數項目亦已依排定計劃持續精進。
該公司同時表示,感謝廣大的保戶及股東的愛護與支持,將繼續提供保戶優質的服務,及致力於創造利潤以回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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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