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與晟德學名藥Risperidone委任開發官司一審敗訴,東洋稱將上訴爭權益

【財訊快報/何美如報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日宣判,確認晟德大藥廠(4123)與東洋(4105)對學名藥Risperidone PLGA「委任開發協議」契約關係存在。對此,東洋表示,待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作詳細說明,惟臺北地院判決目前只能就民事案件中現有事證審酌,對於刑事偵查中相關聯之弊案證據尚未及時參酌,未來會針對此判決結果尚未及時審酌全盤事證一事,上訴爭取權益。

東洋表示,民國99年系爭協議簽署前,即已獨立研發Risperidone藥品,此為當時擔任東洋董事長林榮錦所明知。系爭協議不但係遭林榮錦欺瞞而通過,且林榮錦係利害關係人竟未迴避,致授權簽署系爭協議之該董事會決議無效。有關本案所涉相關事證,牽涉刑事偵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將靜待司法偵查。

臺北地院於106年9月1日,已針對林榮錦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104年度金重訴字第13號)判決林榮錦成立四罪,並定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現正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本民事案所關聯之另一刑事弊案現亦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必會盡力確保本公司廣大股東應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