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新台幣60萬元

日 期:2017年06月19日

公司名稱:永豐金控 (2890)

主 旨: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新台幣60萬元

發言人:莊銘福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06/19

2.違規情形: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辦理所屬香港法人客戶開戶所附文件揭示

其唯一股東為大陸企業,事實明確顯示為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法人

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國內有價證券投資卻仍接受其委託。

3.罰鍰金額:新台幣6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及

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處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6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書辦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不受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