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浩鼎對壹週刊刑事告訴之說明

日 期:2017年04月17日

公司名稱:浩鼎 (4174)

主 旨:浩鼎對壹週刊刑事告訴之說明

發言人:黃秀美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偵字第5025號、第5026號

4.事實發生日:106/04/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針對壹週刊持續且惡意之不實報導,本公司業於105年4月7日及9月8日針對相關人員

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公司法律權益。

(2)本公司今日收受士林地檢署針對本案所做之不起訴處分書。

6.處理過程:本公司與委任律師研議後,將採取後續必要之法律行動。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