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訊科技: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僅為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所需,並不影響股票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27
2.減資基準日:104/08/0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50,440,091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包括減資彌補虧損和庫藏股減資兩部份。
(1)本公司於104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01,054,910元整,
銷除股份20,105,491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2日金管證發
字第1040026627號函申報生效。另本公司庫藏股減資340,000元。
(2)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辦理變更登記之減資基準日,係為
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所需,故並不影響股票交易,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
記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發股票最後交易日、減資換股基
準日及新股預計上櫃日等事宜。
(3)每仟股換發71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停止過戶日起5日
內自行併股,併股後仍不足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