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成交金額不含盤後定價、零股、鉅額、拍賣及標購
泰偉 個股留言板
日 期:2023年05月03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私募執行情形報告乙案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5/03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1/06/153.追補發行日期:NA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11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等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惟考量一年期限即將屆滿,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並提交一一二年股東常會報告。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4月06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股票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並新增分盤方式交易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4/06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111年度財務報告淨值已低於股本二分之一及十分之三。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4/105.因應措施: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台灣高鐵(2633)主 旨:台灣高鐵法人董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派代表人發言人:鍾蕊芳說 明:1.發生變動日期:112/03/142.法人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劉國治先生4.舊任者簡歷: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新任者姓名:洪主民先生6.新任者簡歷: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5/21~112/05/209.新任生效日期:112/03/1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日 期:2023年03月10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補充110年11月2日擬結束子公司泰偉博奕有限公司投資乙案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3/102.公司名稱:泰偉博奕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11月2日公告結束子公司泰偉博奕有限公司投資乙案,至112年3月3日已完成清算程序並完成公司註銷。6.因應措施:上傳重大訊息補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10日接獲核准註銷通知。
日 期:2022年12月21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承租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2樓之62.事實發生日:112/1/1~112/12/3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租賃面積: 約70坪每單位價格:每坪約1,143元(未稅)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80,000元(未稅),租期1年共計新台幣960,000元(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新力旺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負責人莊周文先生為本公司持股10%以上大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化與管理考量(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不適用(三)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日 期:2022年12月09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受邀參加元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1/12/12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12/1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元富證券11樓教育訓練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111年12月12日元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與展望。5.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檔將依規定於法人說明會當日結束以前上傳。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2年11月15日公司名稱:泰偉(3064)主 旨:泰偉股票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發言人:林佑翔說 明: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11/15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1年第2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及十分之三,而採預收款券及分盤方式交易。本次公告並申報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惟仍低於股本二分之ㄧ,依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7項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等公司有價證券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但自111年11月17日起,取消對其有價證券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取消分盤方式)。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11/175.因應措施: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