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簽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合約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12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訂約日期:民國113年11月11日(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3)委託存儲專業機構:台中銀行鳳山分行
日 期:2024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11/06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11/14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22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補充更正113年7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部分內容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0/22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更正本公司113年7月公告之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 部分內容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估計個案毛利率/新美齊硯27%/世代22%/The Top 24%/心岳 29%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估計個案毛利率/新美齊硯32%/世代33%/The Top 30%/心岳 34%9.因應措施:待實際發行時更新公開說明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14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補充113/08/13發行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新臺幣參億伍仟萬元整。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7.發行期間:五年期。8.發行利率:五年期固定利率2.06%。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2.公司債受託人:合作金庫商業股份有限公司。13.承銷或代銷機構: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發行保證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行。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賣回條件:無。19.買回條件:買回日為發行屆滿第二年或第三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
日 期:2024年10月09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更正113年7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部分內容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0/09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7月公告之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 部分內容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開說明書(稿本)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9.因應措施:待實際發行時更新公開說明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8月16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申購瑞士銀行貨幣市場基金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UBS Money Market (USD) Sustainable K-1-acc Fund2.事實發生日:112/9/6~112/9/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每單位價格:USD 5,777,936交易單位數量:3.02交易總金額:USD 17,449,367.76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瑞士銀行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
日 期:2024年08月16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贖回瑞士銀行貨幣市場基金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UBS Money Market (USD) Sustainable K-1-acc Fund2.事實發生日:113/2/7~113/6/1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每單位價格:USD 6,006,2313交易單位數量:6.786交易總金額:USD 40,758,284.87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瑞士銀行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暨現金股利配發相關事宜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22.41841769股,計新台幣57,408,700元;(普通股股票股利5,551,375股,私募普通股股票股利189,495股)。(2)現金股利: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0.11009043元,計新台幣28,191,770元。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25.最後過戶日:113/09/0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088.除權(息)基準日:113/09/08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04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如若有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股東配股配息率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2)如因特殊因素需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3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新臺幣三億五千萬元為上限。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7.發行期間:五年期。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依訂價時市場狀況訂定,並授權董事長決定。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決定。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賣回條件:無。19.買回條件:買回日為發行屆滿第二年或第三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前買回債權人不得有異議,本公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3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5,100,000股4.既得條件:(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屆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15%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二年度平均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2)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15%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3)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屆滿四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20%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20%股份。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6.其他發行條件:無7.員工之資格條件:(1)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數量將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日 期:2024年07月31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7月23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補充113/7/8新美齊董事會決議購入新北市三重區土地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1183、1184、1185、1186、1187、1188地號建物: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690、691、692建號及其所有地上物2.事實發生日:113/7/23~113/7/23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3,197.21平方公尺,折合約967.15坪建物2,286.00平方公尺,折合約691.51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3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契約相對人:泉和鑄造廠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日 期:2024年07月22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取得台中市北屯區溝背段土地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北屯區溝背段50、51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13/7/22~113/7/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3,003.64平方公尺,折合約908.60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79,9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契約付款9.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購入新北市三重區土地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洽談中,待實際成交後另行公告2.事實發生日:113/7/8~113/7/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洽談中,待實際成交後另行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洽談中,待實際成交後另行公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更新新美齊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902、912地號2筆土地部分持分合建契約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 原公告日期:112/05/18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簽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902、912地號2筆土地部分持分合建契約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雙方協議解除合作興建契約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尚未進行銷售及採購作業,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公司名稱:新美齊(2442)主 旨:新美齊取得台中市南屯區惠仁段土地發言人:林傳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南屯區惠仁段96、97、109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13/7/8~113/7/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3,798.18平方公尺,折合約1,148.94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883,448,63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