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第三季油價重挫,塑化行情連動下探,中石化(1314)第三季營運轉虧,營業、稅後虧損5.77億元,每股虧損0.15元,前三季營運也從上半年EPS0.12元反轉淪落虧損窘境,本業虧損8.35億元,稅後淨損1.15億元,每股虧損0.03元。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更正中石化民國112年及113年各期合併財務報告部分資訊及附註揭露事項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13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本公司民國112年及113年各期合併財務報告部分資訊及附註揭露事項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一、更正附註六、(十二)短期借款/擔保銀行借款-授信合約年度誤植二、更正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為他人背書保證金額誤植三、更正附註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建造及整治工程金額誤植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一、1.113年第二季:民國111年與新光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第29頁(英文財報第34頁)2.113年第一季:民國111年與新光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第29頁(英文財報第33頁)3.112年第四季:民國111年與新光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第47頁(英文財報第52頁)二、1.113年第二季為他人背書保證-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新台幣19,195,000千元/第63頁(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中石化終止苗栗縣頭份市雙喜段土地合建分售案。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 原公告日期:110/05/12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與關係人鼎越開發(股)公司就苗栗縣頭份市雙喜段土地進行合建分售。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充實營運資金。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 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土地將辦理公開標售。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中石化董事會通過增資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新台幣36億元。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鼎越開發(股)公司2.事實發生日:113/11/13~113/11/1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3.6億股,每單位價格10元;總交易金額新台幣36億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鼎越開發(股)公司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
中石化(1314)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公告執行長異動及現金增資案。鼎越開發舊任者沈慶京/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已任期屆滿,已於9月30日生效;另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6億股,增資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2024年11月12日電)中石化(1314)子公司鼎越開發捲入京華城案,傳遭銀行團抽銀根。中石化今天代鼎越開發公告高層異動,鼎越執行長沈慶京任期屆滿,已於9月30日生效。另外鼎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充實營運資金,發行金額新台幣36億元,每股價格10元。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嫌圖利鼎越開發容積獎勵20%,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先前抗告成功,但上週台北地院二度裁淮扣押。由於京華城土地被裁定扣押,市場傳出,聯貸銀行團近期已做出決定,要求京華城借款人鼎越開發自下個月起進行提前還款,預計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將連續兩個月提前償還共計45億元,若還不出來,中石化恐需代償。對此,中石化今天公告表示,子公司鼎越開發與銀行協商方案,尚待各參貸銀行完成內部審核程序後回覆,將於確認後另行公告。中石化今天股價下跌0.17元或2.1%,終場收在7.92元,創下近4年半新低。
【時報-台北電】中石化(1314)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億6000萬股,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本次增資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中石化並代鼎越開發公告執行長異動。舊任者沈慶京/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已任期屆滿。(編輯:沈培華)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執行長異動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執行長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沈慶京/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生效日期:113/09/3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新台幣3,600,000,000元;普通股360,000,000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6,000,000股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90%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時報-台北電】中石化(1314)澄清媒體報導公司之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訊息。 報導內容「京華城聯貸案將從12月起啟動提前還款。知情人士透露,聯貸銀行團近期已再作成三大決議,……合計12月和明年1月,連續二個月京華城要提前還款45億。」 中石化回應「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銀行協商之方案,尚待各參貸銀行完成內部審核程序後回覆,將俟確認後另行公告。」(編輯:沈培華)
日 期:2024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說明媒體報導中石化之子公司相關資訊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07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刊載本公司之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向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購得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遭臺北地檢署向臺北地院聲請扣押獲准,經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獲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臺北地院,臺北地院更裁扣押獲准乙事,目前尚未取得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書。6.因應措施:將俟取得裁定書後與律師評估是否提出抗告,俾維護股東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為113年11月13日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11/05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11/13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三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京華城土地爭議持續延燒,涉及此案的鼎越開發為中石化(1314)全資持股子公司。針對檢方日前扣押京華城土地一事,鼎越開發已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並獲得成功。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對鼎越開發提出建議,表示可以針對20%具有爭議性的容積獎勵部分暫不進行建設,若未來司法判決還鼎越清白,該部分容積獎勵可透過行政救濟重新獲得。他指出,這樣的方案不僅可確保京華城工地現階段的安全,亦可暫時化解相關爭議。 對此,中石化表示,鼎越開發已派員親赴台北市政府說明目前的狀況。中石化強調,因為鼎越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相關事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表達意見。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書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第三人 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抗字第2191號4.事實發生日:113/10/25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扣押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擁有土地之刑事裁定,並發回原法院審酌。6.處理過程:已進入法律程序。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處理。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2024年10月2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提起抗告,高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中石化今天表示,待取得裁定書後,會與律師進行研析,維護股東權益。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違法圖利鼎越開發容積獎勵20%,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提起抗告,高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對此,中石化(1314)今天一早公告表示,目前尚未取得高等法院裁定書,待取得裁定書後,會與律師進行研析,維護股東權益。中石化為鼎越開發的母公司,捲入京華城案,本月初台北地檢署扣押鼎越開發京華城百億土地,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中石化當時回應,京華城土地為鼎越開發2019年9月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得,鼎越開發並非容積獎勵申請人,也非犯罪行為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依公司治理營運,鼎越開發將依法提起抗告。
日 期:2024年10月24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有關媒體報導中石化之子公司鼎越開發之土地遭臺北地院扣押,經鼎越開發提起抗告後,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臺北地院乙事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0/23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刊載本公司之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向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購得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遭臺北地檢署向臺北地院聲請扣押獲准,經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後,獲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臺北地院乙事,目前尚未取得高等法院裁定書。6.因應措施:將俟取得裁定書後與律師進行研析,俾維護股東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近期中石化(1314)捲入京華城風暴,事件焦點圍繞其全資子公司鼎越開發。隨著京華城工程進度受關注,中石化的財務狀況也成為另一個焦點。總經理陳穎俊表示,從石化業務與土地開發雙主軸來看,中石化的合併總負債比率處於合理範圍內。另外,董事長陳瑞隆也強調,在順利處理聯貸後,「仍將有餘裕來支持營運需求」! 陳穎俊進一步指出,第二季中石化的合併總資產約為1,458億元,合併總負債金額約662億元,負債比率約45%。母公司石化部門的負債比率約35%,低於同業塑膠工業類股的平均39%。相比之下,建材營建類股的負債比率平均為65%,因此從石化業務與土地開發雙主軸的角度來看,合併總負債比率仍在合理範圍內。 在存貨方面,陳穎俊表示,公司的存貨總額為499億元,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石化產業的存貨約31億元,占比約6%;另一部分則為土地開發相關存貨,金額達468億元,其中包括京華廣場開發案的土地價值約372億元,30%容積移轉金額約44億元,以及目前開發案各項工程與相關費用約52億元。 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與總經理陳穎俊昨(17)日親自召開記者會,針對公司財務狀況及京華城建案進度進行說明。陳
日 期:2024年10月17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中石化與鼎越開發公司聯合召開記者會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0/17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自京華城容積率議題發生以來,新聞媒體和政論節目熱烈討論報導,同時本公司也接獲很多股東來電查詢,公司認為各界的評論與報導難免有資訊不足,或對事情本質了解不夠的地方,因此特別透過本次記者會向各界補充說明。6.因應措施:於113/10/17召開記者會向各界利害關係人說明,記者會新聞稿摘要如下:中石化與其全資子公司鼎越開發今日(10/17)下午於鼎越開發會議室召開記者會。由兩家公司高層-中石化陳瑞隆董事長、陳穎俊總經理,鼎越開發陳文可總經理、蔡志章財務副總親自出席,針對京華城容積率所引發的議題進行說明。自事件發生以來,新聞媒體和政論節目有非常熱烈的討論及廣泛的報導,我們對各界的言論表達,充分予以尊重;期間,中石化也同時接獲很多股東來電查詢,希望中石化在適當時機對外說明。我們也認為各界的評論與報導難免有資訊不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