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股東會通過解除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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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彩晶-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華新麗華(股)公司:華新麗華(股)公司、華邦電子(股)公司董事、華東科技(股)公司董事、金澄建設(股)公司董事、華新電通(股)公司董事、銘懋工業(股)公司董事、廣泰金屬工業(股)公司董事、華新科技(股)公司董事、壹柒聯合貿易(股)公司董事、中台科技開發工程(股)公司董事
(2)董事焦佑麒:和鑫光電(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董事馬維欣:和鑫光電(股)公司董事長、瀚斯寶麗(股)公司董事長、信石躍馬(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白石(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華新麗華(股)公司董事、華邦電子(股)公司董事
(4)董事長陳永秦:華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瀚斯寶麗(股)公司董事
(5)獨立董事江惠中:鑫特材料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葳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章程第2條所營業事業相同和相類似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本年度股東常會之日起,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