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規範風電建設發展,消納工作列首要條件

MoneyDJ新聞 2018-05-25 13:19:20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2018年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通知》,提出包括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將消納工作作為首要條件、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推行競爭方式配置風電專案、優化風電建設投資環境、積極推進就近全額消納風電專案等六大具體要求。

在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方面,通知中提出,預警為紅色和橙色的地區應嚴格執行有關要求,同時不得在大陸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的過程中調增規劃規模;預警為綠色的地區如需調整規劃目標,可在落實風電專案配套電網建設並保障消納的前提下,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申請規劃調整後實施。

以消納工作作為首要條件方面,該通知中指出,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依相關通知要求,提報2018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工作方案,對未報送的地區,停止風電新增建設規模的實施。

在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方面,新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項目,必須以大陸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並確保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下同)為前提條件,在項目所在地市(縣)級區域內具備就地消納條件的優先納入年度建設方案。透過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外送消納的風電基地專案,則應在送受端省級政府間送受電協議及電網企業中長期購電合同中落實項目輸電及消納方案並約定價格調整機制。

至於在推行競爭方式配置風電專案方面,該通知中指出,尚未印發2018年風電度建設方案的地區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專案應全部透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併網電價;已印發和已經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專案則可繼續推進原方案。自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陸上風電專案和海上風電專案應全部透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併網電價。

除此之外,在積極推進就近全額消納風電專案方面,將支持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結合當地大型工業企業和產業園區用電需求建設風電項目;鼓勵在具備較強電力需求的地級市區域,選擇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可達到3000小時左右的風能資源場址,並在確保全額就近消納前提下,採取招標方式選擇投資開發企業並確定併網電價,尤其要鼓勵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平價併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