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說明美吾華於107年2月23日發行107年度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18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美吾華 (1731)

主 旨:補充說明美吾華於107年2月23日發行107年度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呂淑珺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一○七年度

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94%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發行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