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違反重訊 遭罰10萬元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7年12月15日電)櫃買中心針對先進光 (3362) 與大立光 (3008) 間的訴訟案,先進光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表示,先進光遭大立光控告侵害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民事訴訟,經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12月6日為第一審終局判決,先進光須與其他共同被告賠償大立光15.22億元。

先進光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前赴該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對外說明,而遲至12月7日13時才將相關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同日20時補行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因此對先進光處以違約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