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4G頻段特許執照 NCC核准核發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2017年11月22日電)亞太電信申請4G 2500MHz及2600MHz頻段特許執照,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說,經決議核准核發,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規定,業者應於6個月內開始營業提供服務。

這次核准的行動寬頻業務(4G)2500MHz及2600MHz頻段為民國104年進行的釋照作業,共釋出採用TDD(分時雙工)及FDD(分頻雙工)技術2500MHz及2600MHz頻段,共190MHz頻寬,計有中華電信、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及亞太電信公司4家業者得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776次委員會議會後記者會,翁柏宗說,這次亞太電信申請核發4G2500MHz及2600MHz頻段特許執照,NCC經討論決議核准核發,總計4家得標業者皆已獲得特許執照。

翁柏宗表示,102年起分階段開放行動寬頻業務以來,NCC已完成3次頻譜釋出作業,3次頻段釋出作業,同時兼採TDD與FDD技術,總共釋放610MHz頻寬,促使頻譜發揮最大效益,讓消費者獲得更優質、更快速的行動寬頻服務。

翁柏宗指出,107年3G業務終止後,各業者可於原3G頻段以電路交換回退(CSFB)方式,繼續提供用戶行動寬頻語音服務,讓服務無縫接軌;電信業者標得的連續頻寬,預期將充分發揮頻譜效益,並落實偏鄉寬頻建設,縮短數位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