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兆豐國際商銀業行大眾說明泰籍員工盜取銀行資產經過及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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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6)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大眾(股)公司說明泰籍員工盜取銀行資產經過及改進措施

1.事實發生日:106/10/23
2.公司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大眾(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聞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泰國子行爆監守自盜 4年溢領3300萬」
7.發生緣由:說明本案盜取銀行資產經過及改進措施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特此說明:
泰子行聘用PwC會計師事務所進行2017年上半年財報查核時,發覺銀行列帳之會計師查核費用與簽約金額有異,經追查發現泰籍行員Ms. Walaiporn等三名行員涉及舞弊竊取銀行資產。
嫌犯自2010年起擔任主辦會計乙職,利用職權盜用經辦之使用者密碼,以沖回兌換收入及虛增費用等方式竊取銀行資產。經清查自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累計竊取金額約THB3,675萬(折合約TWD3,300萬元)。
泰子行於2017年8月1日接獲PwC通知後,立即對涉案三人予以停職及對其中之主謀解除勞動合約,並會同律師向當地警局完成報案手續,將對涉案人進行民、刑事訴追。案發期間有關人員均予懲處,並提董事會報告。相關改善措施如下:
(1)落實主管覆核功能,加強對員工密碼保管教育訓練並指定休假,落實代理人制度。
(2)委託外部獨立機構驗證泰子行改善措施之有效性。
(3)辦理全行會計業務指定項目自行查核工作。
(4)將本案作成案例對海外輪調人員進行宣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