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正新之子公司正新(漳州)橡膠工業有限公司廠區二期建設工程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日 期:2017年09月25日

公司名稱:正新 (2105)

主 旨:代正新之子公司正新(漳州)橡膠工業有限公司廠區二期建設工程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發言人:羅永勵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正新(漳州)橡膠工業有限公司廠區二期建設工程。

2.事實發生日:106/9/25~106/9/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廠區二期建設工程合約金額為人民幣8,750萬元,

約新台幣400,925,000元(匯率:4.582)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遵義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期支付款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本公司相關作業管理辦法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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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06.09.25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