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師傅-DR:每單位現金股利折合新台幣約0.23879元,付款日8/2

TDR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10322)康師傅-DR-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

符合條款-第五條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06/7/24

發生事由:
(一)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以西元2016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每原股配發美金 0.0158元,折合港幣0.12325元,依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港幣兌換新台幣匯率NT$3.875換算,每原股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47759元,茲每1單位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表彰該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1單位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23879元。
(二)每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之現金股利須扣除香港CCASS及國外銀行股利撥轉費用、1%存託費用及匯款或支票郵寄費用。(註:依存託契約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存託機構或其代理人得依存託契約或相關法令,在進行分派前扣除相關之費用、稅款、手續費及其他支出;存託機構就本次發放現金股利,依存託契約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每一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以新台幣依分派金額之1%計收費用)。
(三)茲訂定民國106年8月2日為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之付款日,委由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86-3117)代為發放(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採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