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頭市場》祥業違反資訊申報公告規定,遭罰5萬元

【時報-台北電】櫃買中心表示,祥業公司 (3465) 於105年間因財報淨值下降而有對單一企業(碩業公司)資金貸與達最近期財報淨值10%以上之情事,但未依規定期限內公告;另祥業原子公司福業電子及碩業公司分別自104年底及105年11月9日起已非合併個體,惟仍為關係人,亦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

此外,祥業106年5月間董事會決議處分碩業公司剩餘股權時,併同品牌策略調整而將enerpad品牌商標權納入處分,屬該公司重大訊息事項,卻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櫃買中心併案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綜合報導、盧宏奇/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