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頭市場》富驛-KY違反重訊申報規定,罰款10萬元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櫃檯買賣中心針對富驛-KY公司 (2724) 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1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富驛-KY公司於106年5月19日及6月5日發布會計主管及發言人異動之重大訊息,因其當初聘任時均先提經董事會通過,惟查本次會計主管職務異動及發言人解任皆未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已函請富驛公司儘速召集董事會補正,且該公司迄今仍未依櫃買中心函示要求發布5月份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含受限制資產)及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情形。另查董事長侯尊中已於106年5月31日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對富驛公司提起民事告訴,主張確認富驛公司董事會決議無效,惟遲至106年6月9日始發布,且該公司106年4月份財務比率未依規定於5月底前發布,而遲至6月19日始發布。以上核有違反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櫃買中心爰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已函請公司儘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