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現金減資約20%案,向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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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光磊-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致債權人

1.事實發生日:106/06/21
2.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民國106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091,562,2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109,156,223股,減少資本比例約為20%。並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換發約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退還現金。
(2)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如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減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4)依照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除公告外,本公司債權人倘對上項減資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民國106年6月21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21日止,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並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便依法處理,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