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必琪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約25%案,向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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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7)佳必琪-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致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6/15
2.公司名稱: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1) 本公司業經民國106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本次減資金額為新台幣433,619,610元,銷除普通股股份43,361,961股,以實收資本股數173,447,843股為計算基準,現金減資比率約為2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00,858,82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30,085,882股,每股面額10元。
(2)本次現金減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4) 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各項登記外,凡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