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泰山:副董事長詹晉嘉浮報帳務,證據明確

【時報-台北電】媒體報導「泰山再度內訌?副董詹晉嘉聲明保留對堂兄弟法律追權」。對此,泰山企業 (1218) 關於股東提案解任詹晉嘉董事一事,說明如下:

1.副董事長詹晉嘉違反公司制度、浮報帳務,證據明確。

2.4月28日詹晉嘉副董之聲明內容,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3.本公司維護公司治理,確保股東權益立場不變。(編輯整理:張嘉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