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子公司出售華映科技(集團)900萬股,預計增加資本公積2322萬人民幣(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75)華映-代本公司之子公司(馬來西亞中華映管(納閩)(股)公司) 公告-出售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補充公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3/24至民國106/3/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出售大陸投資事業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9,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均價):RMB11.21元。
交易總金額:RMB 100,920千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RMB 1,728,771千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液晶顯示屏模組之製造與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 13,089,557千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 380,723千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NT$ 15,898,926千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自結預計增加該公司資本公積約RMB 23,223 千元,實際增加數以2017Q1會計師查核數為準。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深圳證券交易所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割義務後收款。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成交當時之價格為準
18.經紀人: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增加股東權益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NT$ 13,058,474千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0.1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9.2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29.8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NT$ 15,193,887千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3.45%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0.7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51.0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2014 : NT$1,644,142千元
2015 : NT$ 829,582千元
2016 : NT$ 930,781千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2014 : NT$ 749,647千元
2015 : NT$2,174,730千元
2016 : NT$ 462,680千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