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子公司睿信建設處分苗栗縣竹南鎮土地及廠房建物予惠普,預計獲利3.47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04)國產-代持股100%子公司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土地及廠房建物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苗栗縣竹南鎮公館子段35-2、38-6、39、40、40-7、394、394-2、394-3、394-4、397-1、398、400、401-1、406、406-1、408-1地號16筆土地。
建物標示:苗栗縣竹南鎮公館子段188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6/3/17~106/3/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土地37,883.00平方公尺,核算為11,459.61坪,單價:44,199元/坪
金額:506,500,000元 。
二.建物10,140.94平方公尺,核算為3,067.63坪,單價:4,400元/坪
金額:13,5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惠普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同屬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一.由於惠普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用地產權係屬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故直接出售以作為其營業用資產。
二.土地部分: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及關係人之母公司。
(3)前次移轉日期:93年11月1日。
(4)前次移轉金額:132,590,500元。
建物部分: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及關係人之母公司。
(3)前次移轉日期:103年10月8日。
(4)前次移轉金額:13,990,39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處分利益預計約為新台幣347,43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第一期簽約款:簽約後雙方應提供買賣標的所有權移轉所需之全部文件並用印完成交予雙方委任之地政士。 支付買賣總價金之10%。
第二期完稅款:增值稅完稅後雙方應將本件買賣交由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支付買賣總價金之20%。
第三期尾款:產權移轉登記完成暨買方與其貸款銀行間之抵押權設定完成後。支付買賣總價金之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事務所估價結果。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527,381,13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紀孟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2)高市估字第00007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充實可運用資金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否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3月17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3月17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