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惠普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企業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營業用不動產案

日 期:2017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惠普 (8424)

主 旨:惠普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企業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營業用不動產案。

發言人:許嘉明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苗栗縣竹南鎮公館子段35-2、38-6、39、40、40-7、394、394-2、

394-3、394-4、397-1、398、400、401-1、406、406-1、408-1地號16筆土地。

建物標示:苗栗縣竹南鎮公館子段188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6/3/17~106/3/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37,883.00平方公尺,核算為11,459.61坪,單價:44,199元/坪

金額:506,500,000元 。

二.建物10,140.94平方公尺,核算為3,067.63坪,單價:4,400元/坪

金額:13,500,000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520,0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同屬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由於本公司工廠所在地之大部分產權係屬睿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故直接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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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以作為營業用資產。

二.土地部分: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及關係人之母公司。

(3)前次移轉日期:93年11月1日。

(4)前次移轉金額:132,590,500元。

建物部分: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及關係人之母公司。

(3)前次移轉日期:103年10月8日。

(4)前次移轉金額:13,990,39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土地部分:不適用

建物部分:

取得及處分日期:103年10月8日

取得及處分日期:13,990,397元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買賣標的之買賣總價款為:520,000,000(含稅),其中包括土地款為506,500,000元,建

物款為13,500,000元;支付方式為分三期給付:

一、第一期:支付簽約款10%,即52,000,000元。

二、第二期:支付完稅款20%,即104,000,000元。

三、第三期:支付尾款70%,即364,000,0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以議價方式進行。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總金額:527,381,13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紀孟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台內估字第00009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次預計取得之資產,係供本公司國浦廠生產防火建材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106年03月17 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106年03月17 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5,697,881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