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股》台紙董總之爭,董事長簡鴻文撤換發言人

【時報-台北電】台紙 (1902) 董總之爭砲火連連,台紙董座簡鴻文今撤換重大訊息發言人尤其偉,新發言人職位將由董事長擔任,並呼籲相關人員應立即將重訊金鑰交給現任發言人。

簡鴻文表示,尤其偉近期多次發布不實重訊,誤導廣大投資人,將依證交所有關上市公司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第11條規定,撤換台紙發言人,今起改由董事長擔任,以維護資本市場資訊公開秩序,並保留追訴相關人員的民刑事責任。

簡鴻文指稱,當然解任監察人陳如舜竟違法召集3月13日股東會,要解任董事長,以及目前唯一合法監察人和旺公司,如此只會造成台紙更多紛擾,損害全體股東權益。

他並質疑提出二問,此舉動難道是惡意要造成3月底前沒有董事長可召集董事會通過財報?是惡意要讓僅存合法的監察人和旺公司,無法承認台紙財報嗎?

簡鴻文強調,公司經營權應回歸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改選之前行使董事長職權是責任的承擔,不是權力的掌握。並嚴正要求:台紙相關人員應依法行事,維護公司名譽與股東權益。(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陳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