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款浮洲宅 日勝生:不瞭解理由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7年1月18日電)新北地院今天一審判日勝生 (2547) 賠償浮洲合宜宅部份1樓住戶新台幣1.5億元。日勝生表示,不了解地院判決准許部分一樓店辦解除契約的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詳加研究。

浮洲合宜住宅發生裂痕事件後,一樓部分住戶提訴要求日勝生返還價金,日勝生堅稱房屋瑕疵均可經過修復補正,解除契約並無理由,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日勝生須賠償A2區、A6區14戶住戶合計1億5568萬餘元,仍可上訴。

日勝生表示,浮洲合宜宅建案所發生部分地下室裂縫爭議,經5家專業技師公會提出結構安全鑑定報告,確認這些裂縫瑕疵可補強修繕後,日勝生依結構安全鑑定報告建議提出結構補強方案,並經台灣大學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審查通過,並送請新北市政府進行建照、使照變更,亦已獲得核准在案,並確認結構補強方案可確實補正瑕疵,目前早已開始進行全區結構補強工程。

日勝生認為,在此情況下,部份一樓店辦承購戶仍要求解除契約,確有顯失公平之處。有關新北地院判決准許部分一樓店辦承購戶解除契約的理由,目前仍不得而知,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詳加研究。

日勝生說,日勝生已投入大量資金及相關專業人力,盡全力補強結構,並參照三級品管作業,力求確保承購戶居住安全及購屋權益,相關判決結果不影響後續結構補強工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