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遠雄擬處分遠東川府置業股權,估處分利益1.06億元,兌換損失1.77億元

公告本公司擬處分子公司遠東川府置業(成都)有限公司股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5/11/28至民國105/11/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處分直接投資大陸地區事業遠東川府置業(成都)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00%股權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543,27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遠東川府置業(成都)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520,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不動產開發業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518,696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399)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520,000仟元 (折合新台幣2,555,923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成都東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廣告

預計本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06,449仟元;兌換損失約新台幣177,164仟元

(隨人民幣匯率波動而變動)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分二期付款,預計2016年底收取55%價款並轉讓55%股權,

餘預計於2017年4月收取價款並轉讓股權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雙方議價及參考資產評估報告及會計師覆核意見

決策單位:105年11月28日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加速存貨周轉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486,712仟元 (折合新台幣14,552,697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74.1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6.0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2.8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213,340仟元 (折合新台幣6,284,13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5.2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6.91%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17%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2年度:新台幣53,865仟元

103年度:新台幣632,386仟元

104年度:新台幣1,123,79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