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永:江蘇正崴新能源科技取得固定資產,合計2.65億元人民幣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45)勁永-代子公司江蘇正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固定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DH2016-GO15#西開發區華夏路東側、麒麟大道南側(工業用地)
DH2016-25#縣城中華路東側、濱河南路南側地塊(商住用地)
DH2016-26#縣城中華路東側、濱河南路南側地塊(商住用地)
2.事實發生日:105/11/17~105/11/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DH2016-GO15#-51,415平方公尺、單價人民幣188.07元/㎡,總額人民幣967萬元
DH2016-25#-47,306.7平方公尺、單價人民幣2,705.74元/㎡,總額人民幣12,800萬元
DH2016-26#-47,224.3平方公尺、單價人民幣2,699.88元/㎡,總額人民幣12,75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江蘇東海縣政府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成交金額為人民幣26,517萬元,
掛牌保證金人民幣20,967萬元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
餘款人民幣5,550萬元,於簽訂成交確認書後7個工作日內付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方式及價格:係依東海縣政府招標之規定
決策單位:江蘇正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開發之用途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西元2016年11月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