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德勝(8048)決議11/15至106/1/14買回2,000張庫藏股,每股區間20~36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六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1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53,432,54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1/15~106/01/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於102年1月14日至102年2月19日止,買回 219,000股,買回總金額為新台幣 2,820,959

元;已註銷股份。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990,000股;

第2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717,000股;

第3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676,000股;

第4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 75,000股;

第5次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219,000股;

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執行期間內,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

略。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議執行第六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轉讓予員工案,提請 討論。

說明: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擬議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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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以轉讓員工。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新台幣 253,432,543 元整。

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72,000,000 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

自申報之即日起算二個月內,預計民國105年11月15日起至106年1月14日

止買回2,000,000 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 20.00 元至 36.00 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7)「第六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詳附件一。

3.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 3.75 %,業已考慮本

公司之財務狀況,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二,並由會計師對買回

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

4.本案通過後,報呈主管機關備查,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

正時,則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5.謹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

第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

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

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

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應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考績及未來發展潛力等標準訂定,

茲敘述如下:

一、員工得認購股數由總經理建議並呈報董事長核定,惟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

之董事者,應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

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

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相關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

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

之(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止)。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 × (申報買回股份時之已發行普通股股

份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

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

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日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

客觀環境變動時,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或得由董事長先行核決或執行相關修

訂事宜後,提報董事會。

第十一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05年11月14日第十三屆第十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75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

公司流動資產7.5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坤銘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次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註:前述之NT$ 253,432,543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

股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NT$ 72,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