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董事會決議發行105年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8億元(補充)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841)台開-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5年10月1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105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捌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1.4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相關工業用土地開發資金
10.承銷方式: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
12.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門分行
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105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若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變化而做必要之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有利於公司之情形,伺機發行並全權處理相關修正或調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