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億光電子公司債(億光五)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 期:2016年10月21日

公司名稱:億光電子 (2393)

主 旨:億光電子公司債(億光五)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賣回權相關事宜

發言人:劉邦言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10/21

2.公司名稱: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司債(億光五)將於105年12月20日滿三年,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

賣回權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

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5年12月20日。

(3)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期限:自105年11月19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透過交易券商於截止日一個營業日前(105年12月19日)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行使賣回權,逾期恕不受理。賣回價金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

(105年12月27日)以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

(4)申請賣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至截止

日前一個營業日(105年12月19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

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賣回)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

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賣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