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漢唐(2404)狀告中科管理局,請求給付工程款3,914萬元暨法定利息

為請求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給付工程款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下稱中科管理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05/05/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起訴請求中科管理局給付工程款3,914萬1,139元暨法定利息。

6.處理過程:

(1)本公司協助「中部科學園區單身及有眷宿舍新建統包工程」(下稱系爭工程)

統包商權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其中部分工程作業,權億公司因資金調度困

難未能依約支付工程款,乃將其針對系爭工程得向中科管理局請領之所有工程

款讓與本公司,由中科管理局依監督付款辦法直接向本公司清償該等債務,系

爭工程在本公司及其他監督付款廠商協力下得以完工。

(2)該局同意備查給付予本公司金額為4,994萬185元,然僅支付1,079萬9,046元

,本公司促其給付餘款3,914萬1,139元未果,為此起訴請求給付該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