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百和:代子公司無錫百宏置業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自有土地承造人異動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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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05/01/1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代子公司無錫百宏置業有限公司(簡稱:無錫百宏置業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自有
土地委託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江蘇江中公司)擔任該公司位於無錫市高
鐵商務區之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權)第1期開發的營造工程總承包商。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江蘇江中公司考量其自身原因,放棄擔任本公司之子公司無錫百宏置業公司的
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權)第1期開發的營造工程總承包商。
無錫百宏置業公司董事會決議改由江蘇南通六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擔任該期總承包商。其契約總金額為人民幣167,000仟元;契約起迄日期:董事
會通過之日起至2月29日止完成簽約;工期為720日曆天;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它
重要約定事項:無。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因尚未簽訂契約及支付款項,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