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昂寶:澄清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去年第4季EPS4.51元、今年EPS 18.5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31

2.公司名稱:昂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聯合晚報B3刊載「F-昂寶 建議股價300元...預估去年第4季EPS4.51元

全年獲利6.14億元、EPS13.75元...第1季預估EPS 3.42元...法人將2016年EPS由

17.5元上調至18.5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去年或今年營收、獲利等作任何財務預測及業務資訊之公

佈,媒體所載,皆為法人推估,特此澄清說明。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概以本公司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之數字為準。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