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4年11月(增資基準日104年11月6日)轉換以新股交付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7條、49條。

2.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4條。

二、公告事項:

1.股票發行人名稱: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1年10月29日開始發行,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101年11月

29日起得開始轉換為普通股。截至104年11月6日(增資基準日)止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2,490,121股(本次辦理變更登記股數為12,490,121股)。

3. 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4,325,337,660元。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