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成:更正本公司於104年8月10日代子公司緯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新增資金貸與限額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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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及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830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650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82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33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

第167號函辦理,對超過正常應收帳款期間之應收關係人帳款

轉列其他應收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927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509

5.計息方式:

0

6.還款之:

(1)條件:

預期於未來期間內償還

(2)日期:

視實際情形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2808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1.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