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3
2.公司名稱: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6.報導內容:
:…光隆(8916)布局日本市場,將投入1.57億日圓(約新台幣4,300萬元)
增設SPU廠,……每年新增150萬至180萬噸羽絨出貨量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上述報導之「每年新增150萬至180萬噸羽絨出貨量」,單位有誤植,
應為【噸】而非【萬噸】,特此澄清
(2)公司並未對外發表正式財務預測,報導所載係屬媒體預測,本公司特此澄清
媒體報導。
(3)本公司重大之情事,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布,敬請投資人審慎判
斷,以確保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