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萊德科: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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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民國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25,5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盈餘轉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63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另自103年度盈餘提撥202,208,998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3元。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普萊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二):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三):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五):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六):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七):E701010 通信工程業

(八):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九):F113020 電器批發業

(十):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十一):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十二):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三):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四):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十五):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十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七):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八):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九):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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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二十一):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644,710,000元,分為64,471,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2,754,540元,分為61,275,454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6號10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日期:81年12月29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104年6月10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625,009,640元,分為62,500,9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 以103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12,255,100元轉增資,合計發行1,225,5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2) 股東紅利轉增資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其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函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每股3.3元,總計新台幣202,208,998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104年8月18日為增資配股暨配息基準日,104年8月14日起至104年8月18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現場過戶務請於104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方式(以最後過戶日104年8月13日郵戳日期為憑)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發新股及配息之權利。

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現金股利訂於104年9月16日發放,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