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股》華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恐遭罰116萬元

【時報-台北電】華新 (1605) 表示,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華新污泥清運車輛,並採集清運車輛之污泥樣品,並依環保署公告之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TCLP) 標準檢測,結果判定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預計可能開罰116萬8050元。

目前台中不�袗�廠所產生之部分無害廢棄物在製程中因有超標風險,華新已改採有害廢棄物方式委由合法處理機構進行處理;並已於2014年10月新增混酸回收系統,將酸洗線製程所產出廢酸進行回收,未來可有效大幅減少廢水量及污泥量。(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