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3

2.公司名稱: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6.報導內容:

:…光隆(8916)布局日本市場,將投入1.57億日圓(約新台幣4,300萬元)

增設SPU廠,……每年新增150萬至180萬噸羽絨出貨量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上述報導之「每年新增150萬至180萬噸羽絨出貨量」,單位有誤植,

應為【噸】而非【萬噸】,特此澄清

(2)公司並未對外發表正式財務預測,報導所載係屬媒體預測,本公司特此澄清

媒體報導。

(3)本公司重大之情事,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布,敬請投資人審慎判

斷,以確保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