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電子:澄清104年5月20日經濟日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0

2.公司名稱: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但4月營收衝上1.62億元,為近七個月高點,法人推估,

單4月獲利就可賺贏首季」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104年全年度之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獲利報導,

係法人自行推估,實際營收與獲利情形,請投資人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