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電子:澄清104年5月20日經濟日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0
2.公司名稱: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但4月營收衝上1.62億元,為近七個月高點,法人推估,
單4月獲利就可賺贏首季」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104年全年度之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獲利報導,
係法人自行推估,實際營收與獲利情形,請投資人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