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聚:代重要子公司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一○四年通過董事競業許可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5/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劉鎮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於104年6月25日當選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其得經營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05/19至106/05/20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4年5月19日股東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董事劉鎮圖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