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投信公告與英傑華投資(盧森堡)有限公司及第一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簽署移轉總代理人業務協議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英傑華投資(盧森堡)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三方於104年5月5日簽署移轉總代理人業

務協議書,待獲主管機關核准後正式生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相關法律規範下,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將

承接第一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擔任英傑華投資(盧森堡)有限公司在台總代理,

並委任第一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擔任英傑華投資系列基金之行政服務或銷售機

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公司業務範疇,強化產品線及市場

競爭力。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擴展三方共同基金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